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保险法大修险企再添投资红利 险资运用将有法律依据

日期:2015-12-17 阅读:

       如果问谁是2015年度金融业最活跃的机构投资者,险企夺魁当仁不让,未来很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北京商报社与北京品牌协会昨日联合主办的2015北京金融业论坛暨年度北京金融业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现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苏[微博]在主题演讲时指出,第三次《保险法》修订中明确拓宽险资投资渠道,险资运用将拥有法律依据。



       据了解,今年10月14日, 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六年之后《保险法》再次“大修”,修订草案中,放松资金管制和投资范围成为一大亮点。



       郝演苏表示,第三次修订版《保险法》征求意见稿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再开绿灯,新增加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即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这不仅使得保险资金运用将被赋予法律依据,还会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提升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和投资收益。

       事实上,每次《保险法》修订都会推动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在2009年《保险法》修订中,为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大的问题,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如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明确允许投资不动产。


       正是有了法律的支撑,2009年之后,保险业投资放闸的步伐明显加快,曾推出十几项投资政策。其中,2013-2014年监管部门先后出台近30项新政,对融资融券业务、境内及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创业板、创业板基金、优先股等放闸。





扫描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信号

400-116-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