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宝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从媒体获知,天津市滨海新区将为养老机构床位和符合条件的老人上“三重保险”,从而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据介绍,“三重保险”包括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此举将为全区19家养老机构、2个社区延伸服务机构、6个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1359张床位投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为647位80周岁及以上低保和低收入老人投意外伤害险。
目前国内多地都在下力量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又称“老人险”)工作,现在有延伸到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这既能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又为参保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人身风险保障方式,解除了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各地还在推出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系列保险产品和服务,帮助老年人系牢安全带。
业内人士介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对象一般年龄不设上限,户籍无限制,购买每份保险的保费低廉,最高可获3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每人一次可以选购4份保险,总保额超过12万元,同时还能获得意外伤害医疗补贴,这在相当程度上解除了老人和家属的担忧,也为社会和谐增添了一枚砝码。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老年人的意外风险问题日益凸现。一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2亿人,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由于老年人因为普遍年事已高和身体机能退化,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一旦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高额的经济支出时常让家庭不堪重负,这是一个不容回避又必须面对的民生课题。
值得关注的是,过去老年人能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但多数属于其他保险的附加险,保障范围窄,年龄有上限,最高为80岁,在理赔的范围上也存在较多限制,使得此类保险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现象。不妨举例佐证,此次辽宁出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打破年龄上限、打破地点限制、打破户籍限制,规定只要在当地生活或工作的55岁以上老人均可参保,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意外造成的伤残均可索赔,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笔者认为,此举起码有三点好处:一是有利于增强老年人和家庭抵御风险能力,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三是有利于弘扬社会公德,助人为乐,对解决“扶不扶”的道德问题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除此之外,有关部门应该和保险公司合作,通过潜移默化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参保的老人年明白责任范围、报案方式、理赔途径、投诉渠道等,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人的生老病死是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尤其是老年人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呵护,有关部门要出台得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策落地,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温馨幸福,从这个层面上说,我们有理由为“老人险”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