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培机构
小额贷款能有效弥补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渗透到传统金融照顾不到的领域,对促进“三农”经济以及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有着积极作用。
小额贷款能有效弥补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渗透到传统金融照顾不到的领域,对促进“三农”经济以及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有着积极作用。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神经与眼睛,具有来钱快、对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大等特点,其发展程度与活跃与否直接体现经济的发育程度与活力。小贷公司虽为工商企业性质,但对小微企业尤其是“三农”经济起着与金融业同样的作用,甚至更加具备解决“燃眉之急”之功能。现在,国家已经允许依法设立民营银行,同时也放开了小额贷款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海南省小额贷款企业与业务的发展仍然阻力重、困难多,尤其在经济下行的时候,政府层面不但要重视更需要在进一步落实政策,大力支持与完善小额贷款企业,拓宽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多下功夫。基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非国民待遇、发展不平衡、融资难、税赋高、信息不对称、人才短缺、无创新驱动意识等现状,在坚决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一系列优惠与特殊政策的基础上,建议:
1.认真执行并落实“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市场准入与企业行为原则,以及无论企业大小一律平等的“国民待遇”原则,禁止(至少是淡化)对于小额贷款企业的歧视,支持小额贷款企业的创业行为与创新活动。制定专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属性,改变现在的模糊身份。
2.在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同时,给小额贷款企业服务于“三农”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业务余地;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向农村延伸与发展,填补“三农”在金融服务方面的一些空白点;用于“三农”且首先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户小额贷款,政府应给予小贷公司奖励。
3.各个地区尽快成立小额贷款信贷基金,由省级小额信贷协会负责运作,对外联系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金来源,主要联系各政策性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德意志复兴银行以及各种基金会等)及大型企业,然后将资金按照一定的利率提供给需要的小额贷款公司。
4.建立信息平台,为放款人和贷款人提供供需信息。由各省小额信贷协会负责建立小额贷款信息网,改变一家一户做广告,千家万户找贷款的局面,将各小贷公司的放贷要求、资金供给,在网上发布,将贷款客户的信贷要求,网上登录,各自寻找最佳合作伙伴。
5.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控制及监管机制,改变对贷款风险控制薄弱的局面。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最重要的自身困境是如何建立有效的贷款风险控制机制。可以从三方面加以考虑:首先,由各省小额信贷协会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制定严格的行之有效的贷款风险控制制度,并将此作为小贷公司考核的一项标准;其次,创新贷款担保形式。根据现实农户的特征进行自我创新,开展“薪保贷”、“公司 农户贷”、“村委会 农户贷”等具有特色的贷款方式;第三,积极加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监管机构可以考虑建立一套小额贷款信贷登记系统,并实现相关信息在信贷机构之间共享。
6.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严厉打击民间与一些企业的非法高利贷活动,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软环境,从市场经济秩序与政策层面促进小额贷款行业的良性、健康、快速发展。
7.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一照多址、异地备案”的工商注册登记制度,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国家给予的优惠金融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向小额贷款公司延伸和复制。
8.各省应出台小贷公司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地处沿海、经济发达、经济总量大的江苏省,小贷公司的所得税是15%,而处于边缘海岛、经济欠发达、发展较慢、经济总量小的海南省,小贷公司企业所得税是25%,比江苏高出10个百分点,这对促进小贷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有着制约因素。另外,鉴于全省48家小贷公司半数以上在海口开展业务,省里可考虑在海口市参照广州市建立小贷一条街的集约化经营模式,划出一个区域,建立一个小贷“CDB”,以此提升作为省会城市的金融综合服务功能。
9.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可采取相应政策推进小额贷款企业的“整合与提升工程”,促进经营好、有市场、具备现代管理潜力的小额贷款企业升级,尽快发展成为村镇银行。
近年来,小贷行业经营两极分化现象日趋严重,有些地区的小贷公司经营惨淡,有些地区的小贷公司却借力互联网金融发展良好。小贷公司如何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杠杆率、拓展经营范围成为行业发展、创新面临的现实问题。